“青荔人才奖学计划”项目方案
为发挥南山区高科技企业优势,培养更多关键领域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由深圳市深信服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深信服基金会”)联合南山区重点企业,共同设立“青荔人才奖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南山优秀学子提供奖学金支持其成长发展。
一、奖学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奖学金:
(一)高中阶段毕业于南山区属高中且具有该校学籍(不含外籍学生);
(二)考取本方案所列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需全日制本科同样毕业于上述高校),且就读专业为计划指定的重点专业(见附件)。
二、奖学标准
奖学金额主要参考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就学成本来设定(如汇率、物价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适当调整):
(一)就读附件所列国内高校的,就读期间,每年资助该生人民币不超过10万元。
(二)就读附件所列海外高校的,就读期间,每年资助该生人民币不超过30万元。
(三)奖学年限不超学生所就读阶段所在高校要求的标准学制。
三、相关要求
(一)申请本奖学计划的学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全日制就读本计划范围内的学校期间,正常完成学校各项学业要求,并按该校标准学制要求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籍证明。
3.签署并履行本计划实施的相关助学协议,同意在其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后,如选择就业的,需在南山区工作一定年限,如选择创业的,需注册地位于南山区并合法合规实质经营。具体工作年限标准和创业要求在助学协议中进行约定。
(二)如未达到上述条件,须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退还已领取的助学金,用于其他计划重点培养的学生。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1.由深信服基金会作为发起单位,联合南山区重点企业(腾讯、招商、顺丰、等)制定计划并捐赠资金。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作为深信服基金会下设的青荔专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设立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由深信服基金会担任主任委员单位,其他主要捐赠单位担任委员单位,主任委员单位和委员单位需指定具体负责人。专委会作为计划实施的监督机构,专委会委托深信服基金会秘书处负责青荔专项基金日常运营和管理。
3.深信服基金会秘书处负责申请材料接收、组织审核、奖学金发放以及学生成长档案维护、学业动态跟进、履约等具体事宜。计划实施期间按需提报事项至专委会审批,并按年度向专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4.计划项目有效期为十年,从2025年开始至2034年结束。专委会每5年换届一次,到期重新换届。专委会建立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专委会制定。
5.专委会邀请南山区产业主管部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和企服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协助本计划的有效执行,包括组织本区爱心企业、人士参与本专项所需的资金募集,推荐优秀毕业生申请,指导重点专业方向设置、协助专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事项处理。
五、年度实施要点
1.计划筹备:每年8月初启动,由深信服基金会作发起单位,联合南山区重点企业,制定年度奖学计划,包括奖学计划、奖学协议等文件报专委会审核。8月中旬,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2.组织申请:8月中旬,专委会可请区产业主管部门协助完成奖学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设定;请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助组织相关学校完成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学生申报,并形成推荐名单报专委会审定。
3.奖学金发放: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年度奖学名单的审定、签约,每年9月1日前,完成第一学年奖学金发放。
六、附则
本策划方案未尽事宜,以《青荔人才奖学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及后续专委会决议为准;方案经专委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起生效。
附件:院校及专业范围
1.国内高校(C9+香港前三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
2.欧美高校:上一年四大榜单(QS世界大学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十的欧美高校。2024年有15所,包括: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帝国理工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伦敦大学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
3.学生被录取的高校该专业在上一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或者软科全国大学专业排名的理工类前3名。(如:2024QS计算机专业排名前3名高校为麻省理工学院、卡内基梅隆大学、斯坦福大学;软科中国大学2024年计算机专业排名前三院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并列第三。)
4.对于本专项范围内的高中推荐的不在上述条件范围内的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专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可参照本方案进行奖学。
注:本附件所列高校及专业名单由区教育局协助专委会每年研究确定。


